本项目实施的依据为联邦德国《外国人在德国境内居留、工作及融入法》(Gesetz über den Aufenthalt, die Erwerbstätigkeit und die Integration von Ausländern imBundesgebiet),尤其是该法第 21 条。
法条规定
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外国人可以被赋予以在德国自由经营为目的的居留许可:
(1) 满足德国的经济利益或地区需要;
(2) 可期待该外国人的投资行为会对经济有积极影响;
(3) 该投资行为的实施所需资金有投资人自有资金或贷款许诺作为保障。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
2、无犯罪记录
3、申请人国内持股至少3年以上,且同时参与公司运营管理;并且过去10年中,持股或曾经持股、管理的公司,在申请人的管理下,已经跟海外有良好的业务往来(相应的支撑文件:至少5笔申请人本人经手签字的海外业务合同沟通往来文件订单等),餐饮零售行业背景不推荐。
4、在德国开办企业
5、申请者具有基本的英文或者德文口语交流能力;(英语雅思平均4分,或德语A1)
6、申请人个人可以支配资金至少25万欧元
7、45岁以上的申请人需要购买足够的养老金。
1、律师审核申请人资料
2、签订代理服务协议
3、委托律师制作商业计划书等
4、投资人在国内递交签证资料(12周)
5、申请人取得3个月的入境签证前往德国办理公司成立手续
6、在律师陪同下进行公司公证
7、开设银行账户并转入注册资金
8、法院为公司进行商业登记,公司正式成立
9、申请人前往外管局将签证延长为1~3年法人居留(服务结束)
1、亲笔签名的旅行护照
2、2份用德文填写完整并亲笔签名的申请表及附加声明
3、3张相同的白色背景的近期护照照片
4、中国籍的申请人:户口簿原件以及户口簿内个人数据页的德文译文和各2份复印件
5、用德文书写的、完整的简历原件及2份复印件
6、附德文译文的个人资历证明(如学校和大学毕业证书、工作证明、他技能证明和外语语言水平证明)原件及译文和各2份复印件。
7企业成立合同公证书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及2份复印件。
8、企业合同章程公证书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及2份复印件。
9、近期商业登记册摘录原件及2份复印件
10、企业总经理聘用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及2份复印件。
11、公司股东名单及2份复印件。
12、用德文书写的在德经营计划及2份复印件,即条理清晰地、详细地说明包括下列内容的经营设想:
a)企业方案
b)业务范围
c)企业资料(如法律形式、地点)
d)个人资历说明
e)市场和竞争情况分析
f)市场营销策略
g)描述发展前景
h)预计资产负债表
i)预计损益计算书
j)预计流动资金
k)附属信息:预计创造的工作岗位数量或预计产生的培训名额
l)如可能,说明此计划对创新和研究的积极影响
13、45岁以上的申请者:另需递交德国的养老证明(如退休金或人寿保险)原件及2份复印件
1、免费读书,子女在德国免费读书,并享受优惠的大学学费和奖金;
2、没有移民监,可自由进出德国或者欧盟申根28国,无需放弃国内事业;
3、可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福利,儿童金、新生儿补助金、护理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与德国公民一样不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