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免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2019年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免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学校简介】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坐落于风景秀丽的广州市增城区,在校本科生2.2万多人,是一所财经特色鲜明,经、管、文、工、艺、教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学校由世界著名生物化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香港浸会大学前校长陈新滋教授任校长,秉承“创百年名校,育华夏英才”的办学理念,以建设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高水平民办大学为目标;立足粤港澳大湾区,面向全国,面向世界,为国家、为“一带一路”沿线区域及中小型企业培养具国际视野,专业知识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学校开设了31个特色本科专业,涵盖了管理学、经济学、文学、工学、艺术学、教育学等6个学科门类。现有两个广东省省级重点学科:广东省高校特色重点学科——会计学,广东省高校重点培育学科——新闻传播学。
学校致力于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的探索,不断提高学生的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建立“互联网+会计教学一体化改革实验区”,依托校企协同育人平台和校外实践基地建设相结合,将实践教学环节通过合理配置,让学生在实践教学中掌握必备的、完整的、系统的技能和技术。同时在校内投入逾千万元高标准、高水平建成经管学科跨专业综合仿真实习、云计算、云桌面平台,以及大传播实验教学平台。
13年以来,已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优秀人才4万多人。毕业生主要在财经、金融、商贸、管理、语言、外事等领域就业,本科生初次就业率连续5年均在96%以上,初次就业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率在96%以上。
学校先后荣获“广东省十佳独立学院”、“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广东省最具就业竞争力独立学院”和“广东省最具综合实力学院”、“中国财经类独立学院排名第4位”等称号。
【招生信息】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19〕6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具体招生信息如下:
一、招生专业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网络与新媒体、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汉语国际教育、广告学、英语、日语、学前教育、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经济统计学、国际商务、经济与金融、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旅游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会计学(双语班)、会计学(国际班)、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班)、国际商务(国际班)、英语(国际班)
二、报名与录取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2.参加2019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以下简称“学测”),其中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含均标)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
2.报名方式:
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学生可通过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gdhsc.edu.cn)了解相关信息,并下载招生简章和申请表格。请将申请材料扫描后(标注“姓名-台湾免试生”字样),在2019年5月31日前发送至邮箱:147893983@qq.com。请考生在上传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请学生提供以下材料:
1.免试生申请表(附件1下载),按要求填写打印后签字,上传扫描件;
2.台湾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
3.2019年学测成绩报告表扫描件;
4.高中阶段的获奖证书或相关经历证明材料扫描件;
5.电子版一寸免冠证件照(JPG格式)(标注“姓名-台湾免试生”字样)。
(三)审核录取
学校根据申请人“学测”成绩、综合情况等进行审核评定(免面试)和择优录取,并将合格名单报送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审核,申请办理录取手续;录取通知书于7月进行发放。
三、收费标准
被我校录取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相同,具体收费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四、入学及在校管理
1.被我校录取的学生请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注册;
2.新生入校后须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台湾地区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均按我校本科学生相关规定执行。
五、奖学金制度
台湾地区学生在读期间可申请教育部及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奖学金。
六、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最新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发现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考生,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七、学历证书及证书种类
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八、联系方式及其他
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华商路1号(邮编:511300)
电话:020-82666666、82629940、82668666(传真)
招生信息网:zs.gdhsc.edu.cn
电子信箱:147893983@qq.com
微信公众号: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招生办(hsxyzsb12621)
其他: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