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签证办理条件有哪些?办理过程是怎样的?
日本签证是指非日本国民的人去日本需要办理的文件。可分为商务签证(短期和长期)、观光签证(个人、团体和家庭)、探亲/访友、赴日医疗居留、留学、持在日停留证明签证。
一、日本签证申请条件:
原则上,如果签证申请人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则符合要求的签证将被签发。
1、申请人持有有效护照,有权利和资格再次进入返回国或居住国。
2、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符合规定。
3、申请人在日本的活动或身份、地位和停留时间符合出入境国家和难民承认法(1951年第319号法令,以下简称入境法及法律。
4、申请人不符合《入境法》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
注:《入境法》第五条第一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不得进入日本。
第一款:病人(包括《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法》规定的一类传染病病人、二类传染病病人或者指定传染病病人)和出现新的传染病症状的病人(仅指该法第七条规定的病人和根据法令规定该法第十九条或者第二十条规定的病人);
第二款:与精神疾病患者的精神保健和福利有关的法律(1950年第122号法律)规定的精神疾病患者;
第三款:生活中可能成为当地公共组织负担的贫困人口、流浪人员等;
第四款:违反日本或日本以外国家法律并被判处一年以上徒刑的人。监禁或监禁或相当于这些惩罚的惩罚。
为扩大日中之间的人员交流,日本外务省于2017年4月21日决定,从5月8日起放宽日本人赴日签证的发放条件,开始向有足够经济能力的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多次签证,并将多次签证从日本东北3县扩大至6县。
该措施的具体内容如下:
(1)、针对居住在中国的中国人的措施。
(2)、开始向有足够经济能力的人发放多次签证。
对有足够经济能力的人及其家属发放有效期为3年、停留期为30天的多次入境签证(首次访日仅限观光)。
(3)、将多次签证从东北三县扩大到六县。
将多次往返签证的对象地区从东北三县(岩手、宫城、福岛)扩大到东北六县(青森、岩手、宫城、秋田、山形、福岛)。同时取消有一定经济能力的人过去三年有日本经历的要求。
(4)、对高收入人群放宽多次签证。
发给相当高收入人群及其家属的多次入境签证(有效期5年,停留90天),首次可用于商务或访友。此外,申请签证的人可以自行安排在日本的机票和住宿。
(5)、简化个人单人观光签证申请程序。
对于信用卡(金卡)持有者,简化个人单次观光签证申请材料。
(6)、对居住在中国境外的中国人的措施。
居住在中国境外的中国人也可以在与中国相同的条件下申请多次往返签证(注)。
(注)对有足够经济能力的人员及其家属发放有效期3年、停留期30天的多次入境签证;有效期为5年、停留时间为90天的多次往返签证将发给收入相当高的人及其家人。
二、日本签证办理过程:
为了提高签发效率,日本使领馆简化了签发手续,规定除外交签证外,其他签证均由驻日使领馆指定的机构代理,旅游签证由指定的旅行社代理,不接受个人申请。
因此,申请日本签证时,申请人一定要先打电话给代理机构或旅行社,了解需要准备的具体资料并发送给代理机构,而不用亲自去使领馆排队申请。